太仓李某、张某夫妻是一对年近九旬的老人,本该是颐养天年的时候,却不得不走上法庭,要求自己年近六旬的大儿子支付购买自己两套住房的对价款,最终经过一年的折腾,两套房子回到了老夫妻的名下。这场看似离奇却同时又使人感到心酸的诉讼大战发生在太仓。

 

根据原告代理律师在庭上叙述,2011年初,多年未回太仓的大儿子忽从北京回到太仓,声称要好好照顾老人两个月,以尽孝道,两位老人自然满心欢喜。20114月,大儿子对两老人谎称两套房子的房产证要进行换证,让两老人到太仓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换证手续。基于对大儿子的充分信任,两位老人在未看清材料内容的情况下就签了字。事后,两位老人才发现当时签订的竟是房地产买卖契约,在其大儿子的一手操作下,两套房产已被过户到大儿子名下。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只好认可两份买卖合同的效力,同时向太仓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大儿子支付对价房款。

 

老人的大儿子并没有出庭,只是通过电话告诉法官,是老夫妻自愿将房产赠予给他,签订合同只是为了履行过户手续方便,其不愿意支付房款。

 

太仓法院认定两份合同真实有效,最终缺席判决大儿子向李某、张某夫妻支付购房款六十余万元及赔付利息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八千余元。

 

因其大儿子未能按期履行法院判决,两位老人又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在其家人和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两套房产强制执行。两套房产经拍卖流拍后,征得两位老人的同意,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两套房产归两位老人所有,以抵偿债务。这样,经过了一年多的时间,两套房产又重新回到了两位老人的名下。

 

虽然两套房产又费尽周折重新回到了两位老人的名下,但两位耄耋老人被折腾了一年多的时间,这中间不得不一直居住在异地本已拥挤的小儿子家,还花费了许多的精力,同时又支付了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几万元,真是花了钱、遭了罪、更痛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