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将是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法院干警应在审判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要求,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司法既是法院工作的职能定位,也是党的十八大对法院工作的内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司法公正理念,切实做到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依法惩处经济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要进一步坚持寓教于审的方针,加强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要妥善审理民商案件,调节经济社会关系。要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案件,促进就业、就医、劳动保障等事关民生案件的有效解决。依法审理保险、物业管理、买卖、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要强化行政审判职能,推进法治广陵建设。要加强行政审判和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力度,依法协调公权力与公民权利间的关系,发挥行政审判“调解器、减压阀”的枢纽作用。进一步推进行政诉讼协调与和解工作。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主动研究解决行政诉讼中反映出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灵活采取多种执行措施,穷尽各种执行手段,保证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增强司法权威。建立快速反应与执行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要健全执行联动制约机制,完善执行威慑机制,注重执行效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执行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适当救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与社会主义司法的优越性。

 

二、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权威

 

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只有将司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使法院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才能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首先应该要做到: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在思想上、情感上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种职业追求,并自觉地将其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和源泉。有为人民服务的勇气。要经受得住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等各种考验,敢于面对在执法过程中来自权力、金钱、物质、美色的各种诱惑和针对人身的、精神的、家庭的各种威胁。在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权衡中,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作为职业和人生价值所在。有为人民服务的智慧。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多总结办案经验,将我们的法律思想、法治理念和工作经验融入到千变万化的案件中,注重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必须在工作上立足本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提高认识,勤政守法。要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违反法律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乱作为;有效防止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和有案不立、久拖不决等漠视人民群众疾苦和合理诉求的不作为。不断加强案件的审限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案件审结速度,同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缩短办案周期。强化意识,甘当人民的公仆。要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切实解决群众参与诉讼时遇到的困难,认真落实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转变观念,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司法为民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法院工作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它有助于妥善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文明执法要做到服务热情,对群众说话和气,态度和蔼,考虑细致,多为群众提供便利。要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对所有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都要耐心地听取,不凭自己的主观好恶来决定对当事人的态度。要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多从当事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以人性化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最讲理、最文明的地方。

 

三、坚持廉洁司法,严守职业道德

 

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应有之义,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法官能否廉洁司法,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与否,关系到人民审判事业的兴衰成败。司法工作只有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徇私情,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法官只有廉洁司法才能成为民众信赖的裁判者和法律尊严的维护者。坚持反腐倡廉,必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作为司法机关,要不断强化队伍政治理论学习,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法院队伍,推进法院的全面科学发展。就是要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牢固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廉政教育、严肃廉政纪律。要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主动、经常、深入地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要更加有效地改进司法作风,健全完善法院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树立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坚持清正廉洁,必须要严守职业道德。要正确对待金钱和权力,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人民利益的实现,离不开法官的正直品格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它体现在立案、审判、执行及工作的全过程,也体现在八小时以外的方方面面。法官不但要抓好每一次开庭,写好每一份法律文书,办好每一个案件,尊重每一个当事人和来访者,而且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正确处理私情与法律的关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还应该不断加强学习,加强对世界观的改造和党性锻炼,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以德立身、以德励志、以德服人。要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累,做到司法为民,司法护民,司法爱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同时还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切实服务群众,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妥善协调平衡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有效引导当事人,把办理案件的过程变成思想疏导的过程,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四、强化领导责任,敢于担当负责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建设好干部队伍,要加强党性修养、廉洁从政、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这就为我们新时期的法院队伍建设明确了方向,指明了道路。法院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可以说是千头万绪,而且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这样的形势下,理清思路、明确方向最为重要,因此,我们的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上级部署,善于形成正确思路,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次,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善于谋势而动,趁势而上,抢抓机遇,用长远的眼光、发展的办法、成熟的理念解决问题,让机遇变成动力,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第三,要从严要求,加强管理。作为法院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领导团队,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在学习、工作、纪律各方面率先垂范,要求干警做到的,领导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领导首先不做。要坚持认识上同心,增强决策力,重点突出对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升新形势下驾驭审判工作全局的能力,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要坚持养性上同德,增强向心力,以良好的道德操守引领干警,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时刻接受广大干警和群众的监督。要坚持措施上同力,增强凝聚力,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争取党委和上级法院对我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廉洁公正司法。要坚持作风上同严,增强战斗力,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做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