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网友相约外出夜宵 花季少女惨遭两男轮奸
作者:徐海燕 发布时间:2012-12-07 浏览次数:367
12月5日,南通港闸区法院受理了一件性质恶劣的两男轮奸少女案件。
受害人姚玉是通州人,有着九零后少女的青春靓丽、时尚活泼,两年前中专毕业后,凭着出色的口才,她在南通市某房地产公司谋得了营销员的职务。今年6月,因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她被公司裁员了。失去了工作的她心情郁闷、爱发脾气,7月1日上午,在租赁屋内为琐事她又和男友吵了架,交往了两年的男友提出分手。事后,她很后悔,想向男友道歉,但男友已将电话关机。下午,烦闷的她一直在手机上和新交的名叫小虎的微信网友聊天,两人聊得很投机。晚上9点,小虎邀她见面一起去吃夜宵,无聊的她便同意了。
半小时后,小虎开着一辆轿车到约定的地点接到了姚玉。上车后,小虎介绍车后两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分别是他表哥李林和同事张龙,都是如皋人,李林在南通开了一家网络公司,他和张龙都在李林的公司工作。之后,四人一起到烧烤店喝啤酒、吃烧烤。直到凌晨1时左右,李林开车送他们回家,姚玉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当车行至港闸区永兴路口时,李林提出和姚玉“玩车震”(即在车上发生性关系),姚玉听后很生气,当即拨打110报警。李林见状遂答应送姚玉回家,姚玉便挂断了报警电话。之后李林抢过姚玉的手机,并将车开至一个无路灯的偏僻马路上。姚玉见状想跳窗逃跑,被李林一把抓住。姚玉哭着哀求让她离开,李林威胁如不从便用刀划她的脸,并让张龙拿出一把水果刀。姚玉吓得又向小虎求救,小虎刚说了一句话,便被李林赶到车下。之后,李林和张龙在车上姚玉实施了强奸,方开车将姚玉送回暂住屋。第二天,姚玉向朋友哭诉昨晚的遭遇,朋友建议她报警。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通过小虎的微信记录,找到小虎,随后在如东某酒店发现躲藏的李林和张龙,两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公安部门随即对该二人予以刑事拘留。李林系有前科之人,曾因吸毒、侮辱他人的行为先后被拘留三次。二人均已结婚成家,归案后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港闸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林和张龙两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判处两人11年和10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
此案也给那些爱网聊交友的女性敲响了警钟,虚拟网络上交友须谨慎,保护好自己,切莫轻易与不熟悉的网友见面。(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