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妇保人员私开70余份虚假出生证明获刑
作者:郭新 黄涛 发布时间:2012-12-07 浏览次数:278
“都是熟人找的,给个面子就给签了。”因为滥用职权而获刑的王梅在法庭上泣不成声,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43岁的王梅是丰县某妇幼保健所保健科主任,负责审核、签批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手续,张彤是她一个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二人关系十分密切。2009年的一天,王梅的老同学张力约她出去吃饭。席间,张力说自己有个亲戚把孩子的出生证明弄丢了,想让王梅帮忙补办一个。王梅听后就吩咐张力让其亲戚第二天带齐材料去找她。可第二天,张力的亲戚仅拿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去找王梅,其他诸如产时记录复印件、出生医学报告单等手续均未带齐。王梅让张力的亲戚回去准备好材料再过来,但其借口路远,让王梅行个方便。为了顾及张力的面子,王梅签批了申请表,并安排张彤打印《出生医学证明》,随后交给了张力的亲戚。本以为就此一次的王梅没想到,此后陆陆续续的有人通过张力找自己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为了顾及好友和自己颜面,即使其中有一些明显不合格的地方,王梅也都忽略不计、一一签批,并安排张彤打印。经查明,2009年至2010年间,王梅违反规定对70余份虚假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手续给予签批;张彤在明知王梅签批通过的70余份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手续虚假的情况下,违反规定,打印该70余份《出生医学证明》,并盖章、发放。
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梅、张彤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严重损害国家声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王梅、张彤的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12月3日,丰县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王梅、张彤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