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法院精心审理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有力维护党报权益
作者: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12-07 浏览次数:268
日前,武进法院化解一起民营刊物未经许可转载《常州日报》专题报道,并打着常州日报社名义收费的著作权侵权纠纷。
今年2月,常州日报社作关于常州市中心镇建设的公益报道,并于6月份在《常州日报》刊登。7月份,江苏早晚信息广告有限公司未经常州日报社同意将上述报道转载于《江苏早晚信息》刊物,并到文章所涉乡镇收取费用,给常州日报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常州日报社为此诉至武进法院,要求江苏早晚信息广告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据了解,《江苏早晚信息》目前经营不善,原创办人已脱手该刊经营,实际负责人则无力承担责任。对此,承办法官开庭后及时约集常州日报社相关负责人和《江苏早晚信息》原创办人,沟通案情、释明法律、陈述利弊。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经沟通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江苏早晚信息》在《常州日报》、《常州晚报》、《武进日报》三报登报道歉,并赔偿损失。常州日报社对武进法院及时化解纠纷,维护报社权益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