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一) | “我要晒太阳!”
作者: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高黎丹 柯菲菲 发布时间:2021-04-19 浏览次数:1139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为民,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以民生为本,民愿为先,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群众满意作为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天里就只能见到半个多小时的阳光。”3月25日,困扰83岁老人徐阿兴多年的“阳光权”纠纷,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终于得以解决,徐阿兴长舒了口气。
上世纪八十年代,家住无锡市东港镇春风村的徐阿兴与李大同成了邻居。那年,李大同在自家屋前种下一棵香樟树苗。二十年过去了,小树苗长成繁盛大树。冬天,徐阿兴家的前屋和房前空地都被笼罩在树影中,久不见光的湿冷对徐阿兴老人来说特别难熬,“还我‘阳光’。”
今年3月初,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徐阿兴将李大同起诉至锡山区人民法院。他请求法院制止其侵权行为,清除香樟树荫。锡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将案件分流至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真相,锡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唐洁与两位村民所在的网格员取得联系,了解到纠纷缘于邻里间长期存在摩擦,而“香樟树”成了导火索。
3月25日,庭长唐洁和调解员华小勤一早赶到春风村。经法官、人民调解员、村调解主任和网格员四方联动,以“和”为贵,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在冬季来临前修剪枝叶减少树荫,由村委具体实施。至此,两位老人间多年隔阂得以消除,徐阿兴将“重见”阳光。
唐洁深有感触地说,“通过这个案件我体会到,为老百姓解决纠纷,一定要去现场,要用贴近老百姓的语言和方式去理解他人、帮助沟通。在这个案件中我们联系了村委调解主任和网格员,他们给了很大帮助。锡山法院围绕网格工作和诉调对接设立的机制‘红利’得以显现。”
锡山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纠纷变得“可诉”,但部分民事诉讼纠纷的背后不仅在于获得法律上的判断,更是人们对纠纷事件发生后的一种方式选择,甚至是一种情绪的宣泄。针对这类纠纷,人民调解员的诉前分流化解尤为重要。
据锡山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锡山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诉前分流率高达85.12%,诉前成功调解案件1476件,其中788件纠纷实质化解,未再进入诉讼程序。当年,该院民商事案件的收案数同比下降13.34%。
2020年12月21日晚,住家护工徐某安顿王阿公休息后,出门与村民打牌。半夜,王阿公拄着床边的助步器出门,意外跌入水塘,溺水而亡。其子女将徐某诉至锡山法院,要求徐某赔偿老人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近30万元。
锡山法院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调解员。调解员分析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侵权纠纷,而是反映了老人赡养、老年护理等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王阿公子女诉讼的目的不在于最终的赔偿金额,他们更需要对亡父的告慰”。最终,人民调解员制定了一份人民调解协议,双方对赔偿方式、赔偿金额等进行约定,案件和平解决。
无锡锡山法院人民调解工作起步于2009年4月。随着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论述在基层法院深入推进,2019年12月,锡山法院重构诉前调解模式,以调解程序前置改革为突破口,创新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
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围绕调解程序、调解技巧、调解规范、类案法律适用等,锡山法院制作了《人民调解培训手册》引导规范调解,通过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婚姻家庭等方面专家型法官,点对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类案培训和个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