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命里苦,家里穷,是孙法官和金法官帮了我,给了我活命的机会。”许大娘又一次来到虎丘法院,不过这次她不是来哭闹缠访的,而是满怀感激的送来了“谢礼”——四只家养的白鹅和一筐家种的蔬菜。

 

一纸合同让自己没了丈夫、没了房子

 

20053月,许大娘的丈夫林某与薛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阳山花苑一套房屋以1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薛某。因为房屋系拆迁安置房,当时未取得房产证,双方约定薛某先支付15.5万元,余款等房屋过户时再支付,林某与薛某在协议上签了字,许大娘虽未签字,但是也在现场。

 

然而等到房屋两证齐全了,许大娘却后悔了,丈夫现在得了重病,万一有个好歹,房子卖了,自己不就连个住处都没了。现在房子的产权人是自己,合同是丈夫签的,房子不卖了。

 

原来阳山花苑的这套房屋原是安置许大娘夫妻二人的,办理房产证时丈夫把户口调到了自家兄弟的户簿上,现在房屋的产权人就是许大娘自己了。左等右等也等不到过户的薛某无奈之下,于20107月一纸诉状递到虎丘区人民法院。平生没和法院打过交道的许大娘成了被告。

 

没有文化也没有任何法律常识的许大娘给自己支了个招,想了个“笨办法”,我不出庭,法院就不能让我卖房了。让许大娘意想不到的是,法律上有个“缺席判决”。201212月,虎丘法院经公开审理后,缺席判决许大娘履行过户义务。更让许大娘措手不及的是,法律上还有一个“强制执行”,因为许大娘未履行判决,经薛某申请,201110月法院将此案强制执行。

 

大娘原是个苦命人

 

在此期间,许大娘的丈夫一病不起,撒手人寰。

 

房子没了,丈夫走了,这下许大娘可不干了,在有心人的指点下,许大娘走上了申诉之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申请,认为丈夫卖房她不知情,现丈夫去世,自己无处居住,要求判定房屋买卖无效。

 

市中院审监庭立案后进行了初步复查,认为许大娘所诉与事实不符,原判并无不当。丈夫与薛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许大娘虽未在协议上签字,但是也在现场,当时并未表示反对,应视为默认同意丈夫的买卖行为,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按约履行。

 

复查期间,固执的许大娘经人点拨,为给法院施压,还多次到中院和虎丘法院信访、哭诉。为了要回“自己”的房子,许大娘还将被褥一起带到法院,扬言:“反正我房子也没了,没有地方住,以后就住在法院了。”

 

承办此案的中院审监庭孙一鸣法官与虎丘法院审监庭金文彪法官两人多次耐心听取许大娘哭诉,并用浅显的语言向她解释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并没有因许大娘蛮横无理的态度将其拒之门外。两位法官意识到,简单的按程序驳回许大娘的申诉,并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很可能引发不安定的社会因素。

 

在与许大娘的多次交往中,法官还了解到去世的林某是许大娘的第二任丈夫,两人感情基础较差,丈夫去世后基本没给许大娘留下什么遗产,许大娘现在年事已高,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没有亲生儿女,确实存在实际困难,就像她哭诉的“命苦家穷”。法官决定彻底的让这块“硬骨头”心悦诚服。

 

来自大洋彼岸的补偿让许大娘老泪纵横

 

了解了许大娘的情况后,两位法官决定“分头出击”,一方面去社区、村委会为顾某协调落实困难救助手续,另一方面与薛某联系,希望争取适当补偿。然而薛某已经举家迁居美国,现有的联系方式完全联络不上。两位法官又转变思路,辗转找到当时的房屋买卖中间人,试图联系薛某。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薛某,但是薛某鉴于买房时许大娘的恶劣态度,坚决不同意补偿。

 

因为中美时差原因,两位法官还自愿利用休息时间,做起“说客”,融情于法,不懈的通过互联网与薛某沟通。同时邀请房屋买卖中间人,与法官三管齐下,一起做薛某的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薛某终于松口同意适当补偿。

 

曾经扬言“住在法院”的许大娘将两位法官的辛苦与努力看在眼里,也被法官的真挚所感动。至此,出现了文章前的一幕。当初指责法官办案不公的许大娘,执意送来家里自产“谢礼”,为了让法官收下“谢礼”,许大娘甚至在家就将白鹅去毛开膛。推脱不掉的两位法官以高价买下了鹅和菜。

 

许大娘又哭了,不过这次是感动地老泪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