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执行法官夏伯远仅用2个小时,就劝服了携带农药、菜刀想要寻短见的被执行人。不但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冲动行为的错误,而且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吉目宏是一名建筑承包商,从事建筑承包工程多年,与发包商、施工队形成了大量积欠的三角债务。2011年,一支施工队因建筑工程款将吉目宏告上法庭。结果吉目宏败诉,法院判令其向施工队支付工程款。因对裁判不服,吉目宏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今年工程队负责人潘立明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中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吉目宏银行帐户,并查封了其部分财产。吉目宏越想越窝囊,124日下午,跑到法院向承办的执行法官夏伯远说了一通自己的委屈,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农药和菜刀。

 

执行法官急忙拉住吉目宏的手,一番争抢,吉目宏被执行法官和值班法警按住,夺下了农药瓶和菜刀。执行法官抹了把冷汗,首先严厉地斥责吉目宏今天的行为。然后又耐心地向吉目宏了解他不服判决的原因。吉目宏称本案所涉工程自己只是分包人,也没有从发包人处收到钱。和申请人潘立明间的往来亦没有最终结算,自己是轻信了朋友,是为了让潘立明入帐才打的临时欠条。

 

执行法官详细地了解了经过后,告诉吉目宏。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通过申诉途径解决。至于与申请人之间的其他纠纷,可以另行诉讼。寻死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干扰了法院工作秩序。接着又指导吉目宏如何依法申诉和另行起诉。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长谈,吉目宏认识到自己今天行为的严重性,申请法院对其“愚蠢冲动”的行为从轻处理。同意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再通过申诉等合法手段解决与申请人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