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三举措审理混凝土买卖案件效果显著
作者:熊丹 发布时间:2012-12-07 浏览次数:351
今年以来,涟水法院审理涉及混凝土公司案件数量、案件标的均逐步增加,且案件处理难度也在上升。涉及混凝土公司案件中,七家混凝土公司所提起诉讼买卖合同案件共77件、标的高达3462万元。现已审结的65件案件中,判决7件,调解撤诉58件,调解率高达89.23%,且调解案件均能自动履行,取得良好成绩。
构建诉前协调平台。加强与立案庭之间的沟通配合,在案件立案之前,认真审查原告确定的被告主体是否适格,通过区别个人挂靠企业行为与代表企业的职务行为确定适格主体,找准真正权利义务主体,提前介入开展诉前协调,力争在诉前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联动调处机制。充分利用与工商局共同打造的合同类案件诉讼调解对接平台,对该争议案件加大委托调解与邀请力度,畅通诉前化解通道。通过召开联席会、案件协调会、业务指导会等方式,积极引导行政机关配合诉前协调工作,其中30件案件通过委托工商局进行先行调解,均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开展专业化审判。对该类案件的审理采用相对集中的方法,集中到较为固定的审判员手中进行审理,走专业化审判的路子。通过固定审判员审理同一原告提起的诉讼,审判员能够更深刻的理解双方当事人之间合同条款格式,交易模式,准确把握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