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成为徐州地区首家管辖知识产权的基层法院。两年来,该院坚持“保护知产就是保障民生”的工作理念,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探索多层次调解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商户知产纠纷综合治理机制,让“看似冰冷”的知识产权审判充满“人情味”,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当老人遇上盲盒”

“法官,我只是卖了一个小公仔,才十几块钱,怎么就侵权了呢?接到传票后,我吃不下,睡不着……”铜山区某商店的经营者郭某进入知识产权调解室就反复重复这句话。

原来,北京某文化公司经调查发现,郭某店铺内销售的盲盒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诉至铜山法院。

案件系常见的商标侵权案件,标的也不大,但侵权人的情绪非常激动,认为原告故意“找茬”,不愿接受调解。

法官了解后得知,郭某年过六旬,独自生活,一个女儿在外地求学。为了维持生计,郭某在一所学校附近开了一家商店,开业才一个多月,因经常有学生来询问是否有盲盒,就到某批发市场进货后进行售卖。

“正品盲盒的打开方式是这样的,从外观看质量也更好,但是你卖的和正品的商标确实一样的,这样的仿冒产品确实会对原告的信誉度产生影响。”调解员将正品和侵权产品放在郭某面前,并耐心进行解释。

最终,郭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确实已经构成侵权,对抗情绪有所缓解。法官和调解员又“趁热打铁”,从盲盒的商品特征到盲盒外包装的著作权、公仔本身的外观设计权一并进行讲解,告知其应从正规渠道进货。

“唉,不想给女儿添麻烦,法院这么有耐心,我相信你们,同意调解。”当法官表示可以询问女儿意见时,已被打动的郭某如是说。

调解中,北京某文化公司考虑到经营者年龄偏大,生活困难,并非恶意侵权,大幅降低了赔偿要求,最后双方顺利达成调解。

作为基层法院,审理的大多为此类标的不大的侵权案件,侵权主体也多为个体工商户等微小经济主体,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更为适宜。铜山法院由徐州高新区法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并设立“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邀请具有知识产权背景的高校师生及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专业调解团队。诉前、诉中、判后分层调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去解释“高冷”的知识产权,该院知识产权纠纷超八成调解结案。

“当友情碰上疫情”

“法官,谢谢你!”与前两次开庭时哭诉、愤怒的态度不同,双方当事人几乎同时通过“云上法庭”向法官表示了感谢。

这是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李某与张某系一个院内长大的闺蜜,友谊特别深厚,张某一直从事奶茶店的经营,并经授权可以发展店铺。2019年底,李某与张某签订奶茶店加盟协议,在张某的业务指导下,李某的奶茶店顺利开业。

2020年初,疫情突至,刚开的奶茶店陷入困境。为了降低成本,李某查询了其他的进货渠道,发现张某提供的原材料价格虚高,从而产生纠纷。

“张某的公司也早已注销,却一直瞒着我!”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还闹到了派出所。在民警的建议下,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投资款。

因矛盾尖锐,诉前调解并未成功,法官遂决定排期开庭。不巧的是,开庭前夕,这场因疫情引发的纠纷却遇上徐州地区爆发疫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法官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并在庭审后向线上法律释明及风险提示。

法官还告知李某,已经联系上授权公司的原股东,股东认可其一直在向张某供料,张某对李某并无故意欺骗行为。

疫情虽然延续,办案不能止步。法官将双方当事人拉进微信群,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反复进行线上调解。

“疫情当下,大家都不容易,应当互相理解。”面对法官的劝说,双方终于沉默下来。

“我也有点急了,态度也不好,主要是店刚开起来就面临‘夭折’,急啊!”

“我也有责任,让我退钱我就很恼火,仔细想想,不该那么自私。”

经过几番苦口婆心的劝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线上签署了调解协议,张某返还李某部分款项合计25000元。曾经的闺蜜,重修于好。

三年来,疫情时常反复,造成当事人无法正常到庭,影响了案件审理。铜山法院积极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执法办案新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搭建网上开庭、调解平台,线上、线下形成合力,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积极维护疫情下的市场经济秩序。

“当弱者期待温情”

某纸业公司调查发现,徐州一家小型超市涉嫌销售其公司某品牌“假冒”纸品,遂诉至铜山法院。

开庭时,超市负责人刘某因身体原因未能到庭,其委托邻居周某来到法庭,并讲述了刘某家庭情况。经法院与刘某所在街道的网格员核实得知,刘某为肢体残疾,和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相依为命,亲戚看着可怜,就帮着开了这家小超市。

经现场查看,超市面积较小,装修也非常简单,因为刘某行动不便,进货渠道主要依靠他人,涉案被侵权产品就是一个熟人推销而购进。

“法官,我平时没法跑市场,进的货经常性价比不高,收入微薄,生存都成了问题,这些纸巾我看着很好,加上又是熟人推荐,就进了一些,没想到纸巾也有假……”

本着“柔性化解、司法为民”的理念,法官一方面向侵权人释明其销售行为可能构成侵权,应立即停止,另一方面与原告反复沟通,告知侵权人的特殊情况,使其明晰诉讼的目的在于停止侵权而非获得赔偿,力促双方和解。

最终在法官与网格员的共同努力下,原告仅要求侵权人支付诉讼成本,撤回了起诉。

案件已经审结,但因侵权人系残障人士,法官利用法官进网格活动之机对该超市进行了回访,通过查看,经营明显规范,进货渠道正规,来源都有据可查。

“结果我非常满意,法官还几次来店里宣传政策,我提高了认识,对生活更有信心了!”刘某连声称谢。

“很多被诉的小商户、小超市经营者缺乏法律意识,存在侵权而不自知的现象,应当更多予以教育引导,而不是轻易下判”,徐州高新区法庭庭长史良告诉记者,近年来,铜山法院依托“法官进网格”、“百名干警联百企”、“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等系列活动,深入了解各类市场主体最关切的现实问题,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保护知产、保护民生同频共振、同步发力。两年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纠纷795件,为铜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打造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