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延伸服务领域践行司法为民
作者:吴书俊 发布时间:2012-12-07 浏览次数:323
睢宁法院坚持主动司法、能动司法的理念,主动拓展工作范围,延伸服务领域,践行司法为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做好释明答疑,实现服判息诉。加强裁判文书的论证说理,促使当事人胜败皆明,围绕当事人是否上诉、上诉期限、申请执行等进行详细说明,以免当事人丧失诉讼权利;扩展答疑渠道,由承办人、合议庭成员进行答疑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证据认定、裁判理由、裁判文书的文意和有关诉讼程序等问题,有效地减少了上诉、申诉和信访案件。
做好教育工作,实现自动履行。在结案后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延续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进一步巩固调解效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对确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快到仍未履行时,再次进行说服教育,告知法律文书的法律效力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对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多想案外之法,多做案外工作,积极帮助案件当事人克服经济困难,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做好走访回访,实现倾听民声。组织开展走访企业、乡村、家庭等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针对性地改善司法服务。开展带案下访等活动,听取当事人对司法公正、办案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评价,全面听取当事人对工作的期望要求,促使下一步工作更好的开展,从而达到高效便民,司法为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