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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款用于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流转,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老公在外面借了赌债,结果出借人把老婆也给起诉了,老婆需要共同承担吗?”

7月23日,惠山法院“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刘效庆走进榭丽花园社区服务中心,以《日常生活中的家事代理权》为题,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前洲街道网格员、禁毒社工、司法所工作人员、幼儿园教师等50余人旁听了讲座。这也是惠山法院开展的首场《民法典》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刘效庆围绕家事代理权的含义及特征,选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中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为增强宣讲效果,在互动环节,刘效庆还采取抢答的方式,现场提出问题供大家回答,让参会人员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

讲座结束后,刘效庆还针对大家提出的有关婚姻家庭、物权等方面的问题一一给予解答,并向参会人员赠送了法律书籍。“这次宣讲效果很好,帮我们更好地理解了‘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的深刻意义,我们将以此次宣讲活动为契机,积极学习宣传好《民法典》,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尊法用法懂法守法。”前洲司法所工作人员吴郡怡表示。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惠山法院于6月底启动了《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成立“民法典宣讲团”,通过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格等《民法典》宣讲活动,全力打造巡回课堂、菜单课堂、线上课堂、网格课堂四个“宣讲课堂”,大力弘扬《民法典》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为《民法典》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