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审监庭亲情帮教假释人员
作者:王杰 发布时间:2012-12-06 浏览次数:359
今来以来,为主动贯彻落实江苏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假释罪犯回访工作的通知》的精神,阜宁县人法院审监庭积极履行审监职能,开展假释罪犯回访工作,有力推动了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编印手册、社区橱窗、知识讲座、报刊专栏、电视专题等多种形式宣传假释的前提以及假释人员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并理性看待假释人员,为假释人员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重点做好村居两委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
建立工作台帐,及时反馈信息。该庭在接到假释相关材料后,由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假释考验期限及与对应的社区矫正机构,做到一犯一案一表,在回访后及时制作回访表格,并将回访情况告知委托法院。
实施亲情帮教,做到“三个一”。“三个一”即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开展一次社区调查。坚持不定期与假释人员及其亲属、邻居交流,了解假释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家庭生活,有针对性实施帮教,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其实际困难。
开展社区调查,发送司法建议。该院审监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职能作用,以假释罪犯回访工作为切入点,在广泛走访帮教的基础上,对该县的假释人员进行了深入调查,形成司法建议,并向县司法局发送,切实推到了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院共回访帮教假释类社区矫正人员33次,无一人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