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法院“醉驾”普法到餐馆
作者:黄伟 发布时间:2012-12-06 浏览次数:330
“喝酒开车要判刑我从电视上已经知道了,原来喝酒开摩托车也一样啊!”在相城法院“醉驾”普法展板前,一位中年妇女惊奇地发现“醉驾入刑”原来也针对摩托车驾驶员,忍不住脱口而出。
12月4日是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相城法院针对司法实践中发现的辖区内摩托车危险驾驶案件占同期所有危险驾驶案件的比例超过50%并且被告人普遍不知道自己行为构成犯罪的问题,在相城区餐饮门店较为集中的乐天玛特综合商业广场进行了突出准确性与全面性的“醉驾”普法宣传。通过摘录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精心选取典型案例并撰写“法官说法”, 危险驾驶法律知识被讲解的通俗易懂、准确全面;通过现场播放事先录制的“醉驾”法制情景剧,“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观念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本次宣传活动,共展出普法展板5块,发放宣传页300份,循环播放法制情景剧3遍,接受各类法律咨询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