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四年,35名外地农民工喜领117万余元工资款
作者: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淑臣 孙士国 赵芷煊 发布时间:2020-12-16 浏览次数:1218
12月14日,室外寒风刺骨。在江苏淮安清江浦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大厅内,却是一片温暖欢乐的局面。在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现场,来自盐城的35名外地农民工,顶风御寒赶来法院,领取迟到四年的血汗钱。案件承办法官刘卫花和书记员逐一确认每位申请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指导大家办理领款手续。
“整整四年,刘法官一直在帮助我们想方设法要回这笔钱。接到法院通知说117万多元的工资欠款全部到位,今天就能来签字拿钱,工友们特别开心。非常感谢清江浦区法院!”徐某是35名务工人员中的牵头联系人。在现场,他领取法院开具的现金支票后,代表大家向法官送上锦旗致谢。
据了解,这批农民工都是来自盐城的建筑工人,2015年经人介绍到江苏某建设工程公司在盐城承包的一处工地上务工,因未能及时领到工资,35名工人向盐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分别达成仲裁调解协议。2016年,他们依据仲裁调解书内容,先后向这个公司所在地淮安清江浦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时,刘卫花只承办其中6起案件。为了方便案件沟通和进行法律释明工作,该院执行局决定将35个案件统一由刘卫花办理。经过多方调查,发现该建设工程公司名下已经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16年下半年依法将案件导入终本程序。
“我们了解到这个建筑公司在省内外多个地方承包做工程,有些已经烂尾,引发了不少诉讼纠纷,各种债务关系十分复杂。”终本程序后,她依然密切关注被执行人被冻结的账户动态。
从2016年12月份起,刘卫花发现,被执行人在南京开设的一个账户,先后有几笔金额不等的进账。她顺藤摸瓜,仔细查阅账目记录,最终核实到被执行人多年前与某单位有业务往来,尚有部分工程尾款和保证金没有支付,将会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刘卫花经过多番协调和不懈努力,最终顺利将这35笔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
集中发放的仪式感,为申请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执行局负责人杨海清表示,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关系社会诚信和谐与经济发展的大事。清江浦区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畅通讨薪绿色通道,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尊严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