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尚未立案 干警巧促和解
作者: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陈东亚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1133
11月25日下午,淮阴法院执行局执行接待大厅内来了一位当事人亲属,向执行大厅执行干警王艾和苏海霞送来感谢信。
经了解2021年4月份,由淮阴法院判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被告天某速递有限公司向原告张某某赔付费用共计14余万。案件审理结束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最终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天某速递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文书义务。
“原告已经向法院提交了执行立案申请,一旦执行立案,法院将会穷尽一切方法将判决费用执行到位,与此同时也将会对企业产生不特定影响。相反,如果能够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不仅不会产生上述后果,也将为你节省出不必要的的执行费用。无论立案与否,赔偿费最终都会赔付给对方,孰轻孰重,作为企业应该慎重考虑一下。”
申请人是一个已经高达80余岁的年迈老人,又因交通事故的原因,现在瘫痪在家,急需这笔费用,耗不住一天天的漫长等待。已经在执行局工作多年的二人觉得是否可以通过执前调解迅速成功,不仅可以让申请人及时获得执行款,也可以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思考之后,两个人便开始商议,如何同被告沟通?沟通哪些内容?等等不一而足。于是有了上面一段对话。
正是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和设想,经过多次电话沟通调解,被告天某速递有限公司同意直接支付款项,不再通过法院执行程序,案件原告张某某顺利获得赔偿费用后向法院执行局送来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