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当事人讼累,前移化解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北塘法院设立了北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北塘交巡警大队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组。自20116月成立至今,该工作组每月调处纠纷30多起,效果明显。

 

联合进行调解工作。北塘法院与人民调解工作组联合进行调解,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确认该工作组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促使矛盾纠纷在非诉阶段得到化解,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联合开展业务培训。为确保调解程序和人民调解协议制作的规范性,该院定期对人民调解工作组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调解文书制作规范、调解程序和调解依据合法性进行指导,促使调解员增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保障人民调解案件的质量,使该工作组的人民调解工作趋于正轨化。

 

联合进行普法宣传。面对事故当事人互相抱怨、拒不提供证据的情形,联合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及释明,引导当事人快速、有效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达到不埋怨、不结怨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