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旭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近日,海门法院对该起案件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直到被法警带出法庭,陈旭都没有看一眼旁听席上哭得伤心欲绝的家人,大概是因为愧疚和后悔吧。五年前,曾答应过家人痛改前非,担起家庭责任,也经营着自己的旅馆生意,如今为了一时“江湖义气”和“蝇头小利”再次把自己送进了囹圄。

2018年1月15日,陈旭和陆向东等人在海门某典当门市喝茶,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经人介绍来借2万元钱。后来陈旭才知道年轻人叫邢凯,陆向东通过“介绍人”知道邢凯家庭殷实,便同意借钱。在其要求下,邢凯分别出具了2张4万元的借条,其中一张的落款时间还提前了一个月。之后又让邢凯穿不同的衣服分别拿2张借条和4万元现金拍照,制造了借款8万元的假象,同时以“家访费”名义收取2000元。经过一番“天衣无缝”的操作,邢凯实际只借得1.8万元。

仅仅两天后,陆向东就指示被告人陈旭及章成等人拿着借条上门“催债”,邢凯的父母不堪其扰连夜跑回农村老家,陈旭等人就追到其老家,扬言如果不立刻还钱,就拿高音喇叭在村里喊,并在半夜拿木棍敲击被害人家玻璃,吓唬被害人父母。

在他们不断的滋扰、纠缠、恐吓下,22日,邢凯的父母被迫拿出6万元“平账”。

被问及为何参与其中,陈旭红着眼睛说:“朋友之间抹不开面子,而且陆向东答应事成之后会有’好处费’,我一时糊涂……”

据了解,陆向东等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若干。(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