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已经在法院管理中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作用。总结、分析当前法院信息化工作来存在如下问题和困难。

    

一、信息化建设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应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重建设、轻应用,重硬件、轻软件等现象还比较严重。虽然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已经在全市基层法院普遍应用了,但一是如司法鉴定、审委会、排期管理、诉讼费管理等少数模块应用不好或未能发挥作用,这既有软件设计的问题也有使用的问题;二是软件应用不够深入,对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加强审判监督所起到的效果不明显;三是在审判信息的传输、交换与共享等方面的应用还有待于进一步推进。四是案件质效与司法统计应用不稳定,指标体系的经常变化导致软件经常更新,影响整个流程管理的稳定性;五是软件自动化程度不高,不能很好地促进审判效率的提升,软件约束法官按规定的程序填写有关审判流程信息,自动生成文书、报表、排期表功能不强。六是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应用监管缺乏,审判管理办公室发挥软件对案件实体、流信息化程管理监管普遍不足,软件和审判流程实际不能完全融合。

 

(二)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规划不细致、长远。省高院关于全省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及每年的工作要点不能在基层法院得到完全落实,各家基层法院也不能结合高院要求制定当前法院细致、合理的长远规划。虽然多数法院已经比较重视信息化建设,但一是信息化建设随意性较强,往往是筹措资金充充上马,缺乏严谨的设计及长远的考虑,导致有的项目需要二次改造;二是信息化建设规划不够细致、流于形式、不能落实,致使信息化建设具有跟从和盲目性;三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规划缺乏统筹性,经常是忙于建设规划疏于应用规划,不能同步提升法院办公自动化水平。四是信息化规划重视程度不高、参与性不够,负责审判流程、装备管理、人事管理的部门应共同参与到信息化规划之中,将信息化规划提升到全院建设规划之中,才能通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不断促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办公的自动化。

 

(三)经费困难及管理不规范制约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多年来,信息化建设已得到各级法院领导的重视,得到干警普遍认同。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之一,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后期维护也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做后盾。然而,一方面基层法院办公经费紧张,要在有限的经费中拿出钱来用于高投入的信息化建设存在一定的困难;二是信息化建成后要投入大量的后续资金进行维护,经费问题更加突出,很多法院难以承受、领导难以理解;三是资金的困难,致使各家法院对软件进行深层次开发更是力不从心;四是缺乏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预算或预算不够精细,资金使用不够合理;五是信息化建设只是装备建设的一方面,缺乏独立、有效、统一的管理,普遍存在重设备建设、轻软件建设的特点,重要设备的选型及后期维护缺乏统一的、科学的管理,致使部分设备维护费用偏高。

 

(四)执行流程管理相对滞后。三大诉讼法对审判工作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在信息化管理方面,人民法院或者软件开发商注重对审判工作流程管理,其可操作性也较强。然而由于执行工作流动性大,行政色彩严重,法律除对“执限”的规定外,对程序性的节点规定较少,流程管理的节点也难以设置。同时,执行工作难以量化,执行动态难以在信息化管理中得到体现。诸如,执行环节的分权制衡;对重大裁决的执行合议制;对变更、终止、终结等决定的执行听证制;拍卖、评估和执行财产分配的执行公开制等。由于法院对执行工作改革、发展的方向尚未确定,开发商也不可能触及。因此,使执行流程管理处于相对落后阶段。

 

(四)后勤和人事管理等办公管理缺乏高效、实用的软件。各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建立了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在人事管理中,构建了审判人材的评价体系,建立了审判人材创新机制,健全了惩戒机制;在物质装备管理中,实现了后勤管理社会化,资源配置效益化,用工市场化。由于开发商对法院管理工作认识不足,特别是对后勤管理开发重视不够,使法院管理中审判信息化管理进步较快,开发力度较大,法院办公管理相对滞后,甚至处于未开发利用的状态,不能高效服务审、执工作,不能促进法院的全面管理。

 

(五)现行管理与信息化不能完全对接。将法院信息管理与整个法院管理对接的法院很少。如何实现网络管理与法院现行管理的对接,以全面提高法院的管理水平和层次,是我们目前所面临的一个问题。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并不能简单地以审判工作“网络化”作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而应根据法院工作特点,以法院审判管理、办公管理在网络上的运行程度作为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作为法院办公现代化的衡量尺度。这对开发商提出了高要求,开发商不仅要开发出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管理系统计,也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开发出符合各家法院实际的办公管理系统,并实现网络管理与法院管理的对接。

 

二、信息化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信息化经费保障得到加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预算管理是亮点。近年来,多数法院领导能够重视信息化经费保障,确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方面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多媒体证据显示系统、庭审记录等现代办公设备在各级法院都得到广泛应用,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先进的办公手段。另一方面,很多法院领导愿意投入资金做好信息化工程建设,法院现代化建设和应用不断攀升,科技化程度越来越高。

 

(二)重视信息化人才建设,技术力量不断加强

 

领导重视是关键。目前,多数基层法院配备了两名网络管理员,技术力量得到加强。一方面,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开展、应用的不断深入,客观上需要更多的技术人才做好信息化维护好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信息化的应用促进了审、执效率的提高,改变了法院的工作模式,技术依赖不断加强,领导和干警普遍意识到技术人才的重要性,愿意配强技术人才、保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三)逐渐重视信息化项目的组织,项目质量不断提高

 

规范制度、程序是根本。近年来,信息化项目建设组织不断规范和完善,项目质量不断提高。一方面上级法院特别是省法院重视软、硬件项目组织,不断出台规范性文件,使得各家基层法院项目实施之初有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另一方面,项目的不断实施和法院之间的不断交流,提升了上下狠抓项目质量的意识;第三,项目承建公司对法院系统了解不断深入,项目建设和工作实际的融合性不断增强。

 

(四)维护工作日益繁杂,促进维护管理不断创新

 

域管理、远程管理是趋势。随着各家法院信息化的日益开展,法院网络日益复杂、设备日益增多、软件和应用日益增强,信息化维护工作量迅速变大。一方面客观因素迫使各家法院不断创新管理模式,规范管理、减轻维护工作量;另一方面科学、规范的管理促进了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很多法院更加愿意通过创新来改变落后的管理手段,促进管理走上新台阶。

  

三、法院信息化工作发展建议

  

展望未来,信息化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建议有如下规划:

 

(一)建设和完善各家法院的局域网络,优化广域网络环境

 

在省、市法院的统一要求和指导下,逐步构建千兆局域网络,实现网络核心设备统一,统一网络安全设备,优化广域网络环境,促进广域网络快速、稳定。

 

(二)完善审判、执行流程软件,开发开放性的办公管理软件

 

汇集法院案件综合信息系统的经验,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提高软件自动化程度;开发开放性的办公管理软件,根据自己的管理模式修改软件,让办公管理软件完全适用于综合工作。

 

(三)提高信息化管理规范性,完善管理机构设置

 

应继续提高信息化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性,完善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建议一是做好、做实信息化发展规划;二是做细每年工作计划;三是做好信息化工作预算;四是做好信息化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五是规范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模式;六是增设技术科或信息化工作小组,强化团队力量。

 

(四)强化专项技术培训,培养专项实用人才

 

根据项目开发需要,每年集中一个较长时间组织专项技术培训,确保培养成功一批能够独立修改、维护项目的专项人才,保障项目在各家法院的顺利应用。建议一是制定技术人才培养、保护专项文件;二是以项目或出差补贴提高专项技术人才待遇;三是舍得花费资金和大量时间,确保培训质量;四是培养一批法院系统自己的程序设计员、网络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等为全省法院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