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法院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建立了以“司法服务站”为中枢,“巡回审判员”为核心,统领“司法协理员、法制宣传员、执行联络员、特邀调解员”的“一站五员”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取得了显著成效。

 

司法服务站。作为“一站五员”机制的工作载体,司法服务站承担巡回审判、诉讼指导、纠纷调解、信访接待、法律培训、法制宣传、诉调对接、和谐共建、创建无讼社区活动的平台和工作场所的中枢功能。在司法服务站(巡回审判点),扬州法院均配备了1-2名法官担任巡回审判员。同时,在站区内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设立等方面,明确1-2名法官固定联系。

 

巡回审判员巡回审判员是“一站五员”的核心,是司法协理员、法制宣传员、执行联络员、特邀调解员的召集人

 

进入司法服务站的审判人员,均为经法院党组研究,精心挑选的综合业务能力精、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审判业务骨干。他们负责具体的巡回审判工作,针对基层群众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件开庭,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开展诉调对接、和谐共建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纠纷;组织开展信访接待、诉讼指导、法制宣传、指导民调工作。同时,巡回审判员还承担着服务当地重大项目建设,做好风险排查、矛盾预防、纠纷化解工作等工作。

 

司法协理员。司法协理员由巡回审判员召集,负责本辖区矛盾排查、预警预防、信息沟通、化解信访工作;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对本社区可能发生的纠纷苗头性问题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协助巡回审判员联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协助法院做好公开开庭、法律文书送达、诉讼引导、维稳防控工作。

 

法制宣传员。在“一站五员”机制下,法制宣传员的作用不可或缺,他们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在基层的喉舌,负责协助法院做好宣传释法工作,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结合典型案例,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减少纠纷的发生;协助法院开展联合调研、法制培训、诉讼指导、制发司法建议等活动,帮助辖区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群众风险防范能力。

 

执行联络员。“执行难”是当前司法亟待破解一大“顽症”。生效的案件得不到有效执行,不仅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必然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戕害。执行联络员具体负责下列事务:负责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提供当事人住所、财产状况、流动信息,协助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工作;发挥自身地缘优势,协助执行法官现场执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保障法院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协助做好本地当事人的息诉服判、主动履行及息访维稳工作。

 

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负责做好本地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化解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力求把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接受委托调解,参与民事调解、行政协调、刑事和解、执行和解工作。定期旁听案件庭审,学习调解经验,积极参与法律培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丕祥院长对江苏省扬州中院“一站五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新机制作出重要批示:“扬州中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在深入调研、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基层司法审判经验,制定了关于构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机制的具体意见,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机制的健全、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