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演员冒充警察、律师实施诈骗被判刑
作者:许修尧 艾家静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849
做群众演员扮演警察时觉得很过瘾,小伙在真实生活中也玩起了一人分饰多角的“危险游戏”。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赃款八千元,发还被害人。
“2019年2月底,有一天在家玩陌陌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朋友,自称阿峰,资料信息显示毕业于警察学院,目前在派出所工作,是公务员。”据被害人段某陈述,当时看到对方的手机相册中有十几张穿警装的照片和动态,便没有怀疑。“聊天时正好想到有个朋友欠我钱很久没还,于是向阿峰咨询,他说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再由他们公安机关立案,就可以把钱追回来。”
过了两天,段某主动联系“阿峰”再次询问追回钱款的事宜,“他说认识一个叫阿斌的律师,很能干。随后便把联系方式给了我。”此时的林某又从“阿峰”变成了“阿斌”,假扮律师,以准备立案起诉为由要求段某支付保证金、手续费等,“前前后后打了8000元左右,后来就联系不上了,这才意识到被骗。”段某说。
“为何冒充警察?头像的警察制服哪里来的?”法庭上,面对审判员的问题,被告人林某深感懊悔,他说:“我在苏州兼职做过群众演员,演警察,觉得很威风。所以在陌陌上使用的昵称是‘单身警察’,聊天头像就是之前拍戏时的照片。”林某陈述,本来没安坏心,后来听到对方说被一个男的骗了1.5万元,问我能不能追回来,“我正好缺钱用,就产生了骗她钱的想法。”
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我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给被害人造成伤害,我向被害人真诚道歉,也伤害了家人,希望自己好好改造,出去好好做人。”
经查,被告人林某曾于2008年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鉴于被告人冒充警察,且曾有盗窃劣迹,最终综合各因素考量判决如上。
【法官连线】对网络上自称有特殊“身份”人群需格外警惕
近年来,虚拟网络中的骗局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每个人都要保持清醒头脑,坚守自己的心灵防线,才能有效防止网络“中枪”。承办人也提醒广大群众在使用“微信”、“陌陌”等社交网络平台进行交友时,需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过分轻信陌生人。对一些自称标有一定“身份”的人群,更需格外谨慎,在未能核实对方身份前,应尽量避免约见网友、发生财务往来,切实保护好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免遇上“披着羊皮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