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老罗在自家地里正兴冲冲地忙活着,突然背后3米远的一棵树“哗”地倒下,正好砸中了老罗......

家人四处看了看,压根没人啊,怎么这树说倒就倒了,会不会是今早的伐树人锯树时压折的?看着受伤的老罗,家人没多想便立即把老罗送往医院,老罗就这样在医院住下了,一住就住了26天,花费医疗费近5万元。后经鉴定,老罗脾脏破裂切除构成八级伤残,胰腺挫裂伤修补术后构成十级伤残,腰椎四处以上横突骨折影响功能构成十级伤残。

老罗家人找到这棵树所有人老张要求赔偿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0万余元,老张认定这棵树肯定是被风吹倒的或者受外力作用倒下的,而且树倒时,自己叫来的伐树人老刘已经砍完树离开现场了;伐树人老刘也说这棵树是死树,很容易倒,三方协商未果,于是诉至法院。

淮阴区法院审理认为,老张家的树木倾倒将老罗砸伤,经当日公安处警执法记录仪录像显示,倒下的树干有明显的长长的擦痕,事发现场周边只有老刘伐树,可以认定该树木是受到伐树时倒下树木的撞击,导致树根松动站立不稳而倒下,老刘应当对老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老张虽是树木所有人,但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其无法预料和防范树木的突然倒下。法院最终判决老刘赔偿老罗各项损失合计3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