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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下午,淮阴区法院南陈集法庭与淮阴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码头镇“农企纠纷调解室”签署解纷《共建协议》。该《共建协议》是“农企纠纷调解室”创建工作一项重点内容,旨在进一步提升“农企纠纷调解室”创建水平,充分发挥该解纷平台效能,全力打造口碑好、威望高、专业性强的品牌调解室。

《共建协议》围绕服务基层治理主线,集两单位各自优势,合力化解运南片农业纠纷,对双方建立共同化解农业纠纷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法官值班制度、开展巡回审判和执法培训、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等作出了规划部署。

《共建协议》签订后,南陈集法庭庭长孙亚峰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建凤一行共同前往吴城村勘查了一起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原告某荷藕农业公司与被告诸某承包的稻田地块相邻,原告认为被告在给自家稻田用无人机喷施除草剂时,部分除草剂撒落至原告藕堂中,莲藕大片干枯、发黄,导致基本绝收,原告遂诉至法庭要求被告予以赔偿。农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从农药植保的专业角度,分析了是否存在损害事实以及可能形成损害的原因,为下一步案件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次共建开启了双方联动解纷的崭新篇章,今后,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农企纠纷调解室”平台,建立联络沟通长效机制,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及时有效化解农业纠纷,主动作为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