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户74亩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新沂法院高效执行确保夏种不误农时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魏守凤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1322
5月31日,在新沂市时集镇敬元村村民委员会,新沂法院承办法官孙先胜及书记员孙铭阳将7万余元土地承包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徐某、曹某等30人,至此,30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系列案件实际执结。
徐某、曹某等与臧某签订为期十年的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将自有土地出租给臧某经营花木。合同到期后,臧某因未给付最后一年租金,徐某等人诉至法院。2020年9月9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臧某于2021年3月30日前,向徐某等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款7.4万元,清理涉案土地上的所有花木,将土地交付给徐某等,到期仍未处理的花木将归徐某等人所有。因臧某未按期履行,徐某、曹某等30人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孙先胜约谈被执行人臧某,臧某无奈表示:“从当初租种土地,到买花苗、种花苗,这些年赔了大约200万,现在手里真没有钱。”随后,孙先胜法官到涉案土地现场调查情况,发现74亩土地上花木基本未清理,也未出售。臧某称,花木本身卖不出去,养护又需要钱,自己索性就任由它们自由生长,不管不问了。申请执行人徐某、曹某等人情绪很激动,虽然调解书上写明3月30日过后,苗木归申请执行人所有,但苗木不好,根本卖不出去,还得自己花钱铲除,所以他们要求臧某立刻给付土地承包款,并且把土地恢复原貌。
孙先胜法官原本计划在网上拍卖这些苗木,将钱款用来支付租金,由于苗木销路不好,拍卖也需要时间,正值农耕季节,农户们等不起,拍卖苗木计划只能暂时搁浅。
为了尽快将案件执结,将土地返还给农户。孙先胜法官向臧某释明:法院查封了你名下的一间车库,若不能及时履行,法院将拍卖该车库。同时他也与村委会、申请执行人等协商,若臧某交付土地承包款后抛荒,涉案74亩土地极有可能闲置,希望大家慎重考虑,对涉案苗木妥善处理。经协商,臧某交付案款后,涉案苗木由村委会负责清除复垦,徐某、曹某等30人也同意放弃3-5月期间的土地租赁费用。
5月31日上午,臧某主动将承包款交到法院,孙先胜法官随即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村委会领取案款,当天中午发放完毕。目前,村委会已将苗木全部铲除,将土地整理完毕,择日将发还给徐某、曹某等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