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A9621.jpg

受疫情影响,未能按约移植苗木,是否构成违约?9月25日下午,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来到宜兴市西渚镇溪西村村委,巡回审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1名宜兴市人大代表、2名宜兴市政协委员和20余名村民旁听了庭审。

2019年8月,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与夏某签订《苗圃整体转让协议书》,约定由生态公司将其位于西渚镇溪西村的苗圃转让给夏某,但部分树木仍归生态公司所有,由生态公司于2020年3月1日前移出苗圃,否则视为放弃产权。后生态公司称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约移植树木,而夏某认为树木归其所有,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举证、质证,庭审持续了半个小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均同意庭后调解。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参加了座谈,纷纷表示这种审判方式透明度强,普及面较广泛,社会效果良好,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当天,法官还结合实际案例、宣传画册,为现场旁听人员发放《民法典》相关普法资料,为村民解答生活生产上遇到的法律问题。

宜兴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利萍表示,随着宜兴旅游业经济的发展,旅游衍生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当事人越来越多地寻求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此次巡回审判进乡村,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进而为宜兴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