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抢“黑车”司机 跨省作案5起被判刑
作者:陈应都 发布时间:2012-12-03 浏览次数:301
一个是刑满释放犯,一个曾被治安拘留过,因为共同的“发财”梦想,两人走到了一起共谋生财之道:两人互相配合,在一方乘出租车时,另一方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虚构“枪炮交易”或是“毒品交易”之类的谎言,故意制造恐怖氛围,然后再由假装打车的一方使用仿真手枪或刀具,对出租车司机实施威胁抢劫。近日,江都法院判处两人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7年。
二人结盟走上另类抢劫“致富路”
曾因故意伤害罪而招来牢狱之灾的小健,自从刑满释放以后,一直都有一个赚钱的创业梦,却苦于没有一技之常。只有小学文化的小健没本钱做大生意,只好从事低技术、低投资的二手手机生意,但收入甚微。
2009年上半年,小健遇到同样怀有发财梦的小军。读过高中的小军只是一名工人,有一次因一时冲动打伤了同事,受到公安部门治安拘留处罚。以做二手手机生意为身份掩护实为抢劫的小健怕被人“黑吃黑”,于是邀请小军加盟。一心想着不劳而获的小军,为了分得一杯羹,甘愿跟随小健一起入伙抢劫。
乘客拿仿真枪“借”走的哥500元
“要抢就抢出租车司机,因为他们比较贪心。”2009年8月某日晚上10点以后,小健和小军两人经过商量,来到浙江某市,乘上的哥小忠的出租车。
上车后,小健便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小忠事后回忆说:“乘客(指"小健")打电话的态度很生气,还催自己开快点,接着他又从随身携带的一个包里拿出一把手枪进行检查,发出"咔嚓"的声音,我感觉很害怕。”就在小忠担心之时,小健竟勒令他立刻把手机关机。
当小忠将出租车开到一处广场时,小健粗暴地让小忠停车:“我下车拿点货(弹药),你在车上等我回来,不准报警。”没过一会就回来的小健,恶狠狠地对小忠说,“对方"不给货",是因为我带你来了。”小健一边将仿真手枪放到出租车仪表台上,一边声称要给“枪炮”卖家一点好处才能拿到货,于是以没带钱为由,强行“借”走小忠500元以及随身携带的手机。
跨省市作案五起,未留有效线索
遭遇抢劫后,小忠随即通过出租车GPS报警求助。但由于涉案人数无法确定,加上小健属于流窜跨省市作案等特点,当地警方没能掌握相关的犯罪线索。
2009年11月某日傍晚,江苏海门再次发生一起类似的案件。案发当晚,小健以乘客的身份,从海门打车前往常熟取东西,为了诱使出租车司机小飞(化名)驾车前往外地,向司机许以高价车费。前往常熟途中,小健在与同伙小军打电话时,故意将手机设为免提模式。小飞回忆说:“当时只听乘客在电话里不停地与卖方谈论"枪炮"交易的数量和地点,这让我感觉很害怕。”没过多久,凶相毕露的小健,便从裤兜里掏出一把匕首,顶着小飞的后脑勺,让其不要乱动。小飞出于安全考虑,无奈被小健抢走1000元现金以及价值人民币15900余元的金项链一根。事后,根据受害人的报警记录显示,小健与其同伙先后跨省市作案五起。
嫌犯竟称抢劫“黑车”是做贡献
小健与小军后来又流窜到扬州,故技重演并成功抢劫了出租车司机韩某。2010年1月21日傍晚,小健与小军再次瞄向了一辆“黑的士”(没有营运证的私家车)车主陈某。小健与陈某谈好价格以后,在陈某驾车从江都前往丁沟镇的途中,小健再次接通小军的电话,并故意制造恐怖气氛威吓陈某,随后从陈某身上劫走1500元及价值人民币8457元的诺基亚N81手机1部、金戒指1枚。
扬州警方经过排查,查明两名案犯相关特征,将小健和小军从宾馆内抓捕归案。两人向警方交代,他们主要对出租车司机下手,通过故意制造恐怖氛围唬住司机不敢反抗,从而实施抢劫。
在法庭上,当被问及为何抢劫黑车司机时,小健竟然声称“我是为国家做贡献,打击非法营运车”。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江都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小健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而小军,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一审判决以后,二被告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述。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两被告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