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法院迅雷行动 攻坚执行房屋腾让“钉子案”
作者: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段荣玉 许智童 发布时间:2017-12-19 浏览次数:1054
12月18日,周六,寒潮来袭,气温骤降,又到了广陵法院周末常态化集中执行的时间,此次执行的是一起长期暴力抵抗的房屋腾让“钉子案”,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法委相关领导全程参与执行活动,扬州电视台、扬州发布、扬帆等新闻媒体全程直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是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房产为位于彩衣街5幢1-2轴的天福楼维扬菜馆,被执行人张某租期届满后被告拒不搬出,广陵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先后三次组织调解,两次上门协调劝解被执行人搬离,被执行人均暴力拒绝执行。为确保强制腾房的顺利实施,广陵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细化了执行方案,成立了由副院长王科海担任总指挥,执行局全体干警、全体法警以及办公室人员参加的执行工作队伍,在我院副院长王科海的部署下,提前制定了执行方案,划分为实施组、综合组、保障组、联络组等5个工作组并明确了各组工作职责。
上午8点30分,在王科海副院长的统一指挥下,出动干警45名,警车10辆,在扬州市中级法院、社区等单位的协助下,在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的现场见证下,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上午8点50分,干警到达执行现场,首先拉起警戒线封锁现场,执行控制组及时进场用摄像机预先拍摄房屋内所有物品,之后,执行实施组进场清点物品,逐一登记造册,搬运工作组有序快速小心的将物品搬离至指定地点。历时一个小时,房屋全部清空,整个腾让过程规范、有序、迅速。
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全程参与了整个执行过程,对广陵法院依法履行法律职责,全力以赴破解执行难给与了高度评价,对执行干警文明、理性、规范的执行方式表示肯定,纷纷表示通过亲身参与执行工作,深刻体会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也了解到了广陵法院为基本解决执行难付出的努力。
区人大代表田永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这次执行行动展现了法律的权威和威慑力,也展现了广陵法院这支队伍的良好素质,沉重打击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告诫全体市民朋友,一定要遵守法律,任何人如果不遵纪守法,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强制腾房执行案件一直是我院的疑难、敏感案件,这次强制执行调动多方力量,并邀请人大、新闻媒体到场见证执行全过程,最大限度的提高执行全过程的透明度,为我院今后类似的“钉子案”的执行竖起了标杆。今后,我院将进一步优化执行举措,规范执行行为,全力攻坚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