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举报你酒驾
作者: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陈婷婷 发布时间:2020-08-24 浏览次数:816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人人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却总有人心存侥幸,妄想成为那“漏网之鱼”。近日,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债务纠纷引发报警的危险驾驶案件。
当晚6点多,夏某和开某等6人在一家饭店吃饭,酒席上夏某、开某均喝了七八两白酒,9点多喝的兴致正高时,夏某打电话约债主杨某到某加油站谈谈之前借2万元的事。10点多时众人离席,夏某不听朋友劝告要开车送开某回去,开某迷迷糊糊也上了车。途中,夏某把车停到约定的加油站,下车与杨某及其妻交谈,谈着谈着双方就吵了起来,借着酒劲越吵越凶。这时,朋友不放心杨某酒驾也赶到该加油站,杨某妻子听闻夏某又还不了钱,而且对方人多就赶紧报了警,后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经鉴定,夏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9.2mg/100ml,属醉酒驾驶。
看似很戏剧化的一幕,却避免了多少未知危险。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夏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