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一轮挂碧霄,人间天上共妖娆。牛郎织女天河渡,移步生莲过鹊桥。2020年8月25日,时值七夕,铜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长达数年的离婚纠纷,濒临破碎的家庭重修于好,当事双方坦言:“这是最好的七夕礼物”。

神仙眷侣 令人艳羡

旭斌和楚曦是高中同学,两人成绩优异,经常一起学习、讨论,暗地里也常常较劲,许是兴趣相投,两人在你争我赶中暗生情愫,懵懂的两人约定,考上大学再在一起。

有所计划之后,两人更加勤奋,高考发挥出色,最终被同一所大学录取,而且兑现了约定:成为彼此的伴侣。

大学里,两人关系稳定,感情逐渐升温,虽偶有磕磕绊绊,但一路倒也顺利。

毕业后,楚曦回到徐州工作,旭斌则选择到上海发展,面对好友“终究还是逃不过毕业即分手”的“预言”,两人却更加坚定地在一起,并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先后生育一子一女,旭斌虽然还是徐州上海两地跑,但他对家庭、爱人、孩子都很负责任,四口之家,虽不算富裕,但其乐融融,日子有声有色。

意外横生 爱渐消逝

2013年,旭斌父亲生了一场大病,花费了不少钱财,旭斌忙着工作,还要照顾父亲和自己家庭,身心俱疲,日渐消沉。楚曦悉心开导,旭斌才渐渐重燃对生活的希望。

然而,生活中总是充满意外,2016年,楚曦母亲又生重病,整个家庭沉浸在悲伤之中。旭斌开始感叹命运的不公,并说出诸如“这病就是无底洞”之类令楚曦伤心的话,两人爆发多次冲突,心灰意冷的旭斌索性长期呆在上海工作,经常整周整周地不与妻子联系。昔日的你侬我侬,如今却渐成陌路。

在多次协商无果情况下,2019年4月,旭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旭斌和楚曦系自由恋爱,感情基础较好,现在虽有矛盾,但并非不可调和,依法驳回了旭斌的诉讼请求。

找准症结 对症下药

可惜的是,判决之后,双方关系依然未有改变,六个月后,2020年1月,旭斌再次起诉要求离婚。他认为,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离婚“对双方都好”。而楚曦则坚决不同意,她表示双方仍有感情,旭斌是因为两位家人先后重病导致情绪大变,希望法官帮助调和。

在与旭斌沟通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夫妻双方冷战期间,也并非完全没有联系,旭斌非常牵挂自己的两个孩子,尤其是女儿,更是他的掌上明珠,他多次表示财产可以少分,但一定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认真梳理案情后,法官认为这起婚姻并未“死亡”,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双方缺乏沟通,而破解案件僵局的纽带,就是两个孩子。

法官和家事心理疏导师多次分别做双方工作,一方面,敦促男方要从两个孩子成长角度考虑,坚定对生活的信心,承担自己的责任,另一方面,则告诫女方充分体谅男方的情绪和压力,予以更多理解和关爱。

触景生情 温情相拥

逐渐,双方态度都有所松动,开始正视自己问题。

考虑到双方女儿已经8岁,已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见,法官悄悄让奶奶把孩子带到法院,征求孩子对父母关系的看法。

“我喜欢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不喜欢他们分开”

“我很喜欢我弟弟,我也不能和他分开”

“阿姨,你能劝劝爸爸妈妈吗?”

孩子说这些话时,始终带着泪水,令人心疼。

法官决定,在七夕节当天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当日上午,旭斌和楚曦如期来到家事法庭,初始,双方还有些剑拨弩张,旭斌依然表示“过不下去”。此时,法庭开始播放法官与女儿谈话的视频,看着梨花带泪的女儿,双方开始沉默。

见时机成熟,书记员将在亲情会见室等待的两个孩子带进法庭,旭斌和楚曦先是愕然,随后抱着孩子,相拥而泣。

旭斌当场表示,他要给孩子们一个完整的家,同意接受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六个月内不得要求离婚的调解协议,旭斌也将搬回家和爱人、孩子同住。他们将利用这段难得的冷静期互相扶持,互相包容,好好经营来之不易的婚姻,法官也将做好判后延伸帮教,力求彻底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

法官提醒:夫妻要多沟通,离婚务必要慎重

据承办法官李冠颖介绍,为积极应对婚姻家庭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矛盾化解难度不断加大的现实情况,早在201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就首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设置冷静期。其中规定,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离婚冷静期为自调解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了“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并在具体的法律制度中,加大了对婚姻家庭的保护力度。例如,在协议离婚程序中增设了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条文不同于对合同关系解除的处理,试图通过延长离婚时间、加大离婚成本、限制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方式,挽救仍有可能维系的婚姻关系,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重视和特殊保护的意志。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离婚随意化、年轻化趋势明显。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因为一时冲动就放狠话、闹离婚的案例非常多,为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民法典》中设立“离婚冷静期”,不仅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在登记离婚中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可以促进当事人冷静思考、做出妥善抉择,也成为发挥婚姻调解的关键时间段。同时,要使这一规定有效发挥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作用,应加强冷静期期间的疏导、调解工作。

“离婚冷静期”没有干涉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其主要是为了避免当事人非理性冲动型的协议离婚,并不涉及家暴、婚内出轨等诉讼离婚。所以,对于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双方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起诉离婚,且不会受到“离婚冷静期”的影响。

面对家庭问题,少一点埋怨,多一点包容,培养共同爱好,时不时来点仪式感,也许这才是婚姻保鲜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