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召开全市破产资金管理专项核查动员部署会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6-04 浏览次数:1371
2021年6月2日上午,南京中院召开全市破产资金管理专项核查动员部署会。南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志坚,南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焱;各基层法院分管破产条线的院领导;金陵管理人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孙勇,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万永松;破产资金管理专项核查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破产企业管理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吴焱副院长主持。南京破产法庭王静庭长首先解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市破产资金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核查工作的时间、范围、内容、工作安排等进行了部署。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万永松会长代表管理人作表态性发言。
最后,姚志坚副院长对全市破产资金管理专项核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规范破产资金管理对于破产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破产资金管理专项核查工作,严肃组织查究整改,确保破产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好专项核查工作。管理人要主动对照核查范围及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的如实报告,积极配合法院、破产管理人协会的调查。对于核查发现的问题,核查人员要认真予以核实、分析、甄别,针对不同问题,作出相应处理。三是要抓好建章立制,提升破产资金管理工作实效。充分发挥管理人的自治性和债权人的决策、监督作用,同时加强人民法院的履职监督,建立管理人行业协会监管机制。坚持查究整改与建章立制并重,建立完善破产企业资金管理使用常态化制度机制,进一步做好破产管理人内部规范管理与外部监督工作,制度性强化管理人的勤勉义务和监管,把整顿、督查、建章、立制作为推进破产案件办理工作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