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施工受伤雇主拒赔 诉前调解协议赔款16万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邱观玉 发布时间:2020-08-27 浏览次数:878
2020年8月25日,农历七月初七,临近下班时间,如皋法院白蒲法庭调解室内,法官助理覃杰正在调解处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余某系建筑工人,在如皋某工地从事建筑施工,平日爱喝点小酒。2019年11月10日中午,余某在建筑工地吃工作餐时,自行购买两瓶啤酒并全部喝完。下午施工时余某不慎受伤,送至医院救治,经检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花去医疗费数万元,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今年8月,余某诉至如皋法院,要求该建筑公司承担赔偿款合计18万元。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助理覃杰阅卷后,随即组织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调解中,被告认为余某在工作期间自行饮酒导致事故发生,其自身存在过失,拒绝赔偿余某损失。覃杰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告知被告,余某自行饮酒的行为违反工作规定,可以适当减轻被告赔偿责任,但被告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赔偿所有的损失。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6万元。
白蒲法庭一直重视调解工作,在充分倾听和疏导的过程中,使得当事人的情绪得到排解,分析情理、释明法理,促进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