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一年,辛苦劳累不说,工资还被老板无故克扣,多次催要无果,老板还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几位农民工将包工头告上了法院。近日,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欠薪案件,并为几名农民工兄弟讨回了他们的“血汗钱”。

 

张老汉今年五十多岁,江苏东台人,去年与十几个工人一道跟着一个姓李的小包工头做建筑工程,他们都称呼其“李总”。他们和“李总”干了好几个工地,工资方面一般都是“李总”先垫付,然后“李总”再去和施工方统一算钱。在工程接近尾声的时候,张老汉十几个人向“李总”提出要回家过年,要求结算工资。“李总”以担心张老汉等人第二年不继续干为由,每个人扣下了部分工资,合计18000元,称等工程结束后一起发。张老汉等人虽然很不情愿,但因为着急回家过年也只好同意。但过年后,张老汉等人多次讨要剩余工资,“李总”总是推脱不给,后来更是电话不接,人也不见了踪影。

 

立案庭法官为张老汉开辟了立案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审查完相关的诉讼材料,帮助其立了案件。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承办人打电话与“李总”进行电话联系,通知其来到法院应诉。包工头总是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以自己在南通打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到庭。为此,承办法官专门来到“李总”的家里,但没有找到“李总”本人。经合法传唤,包工头拒绝到庭,审理法官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

 

民事判决书送达后,“李总”还是不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张老汉等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立案后,千方百计的与被执行人“李总”取得联系,并希望其能及时的支付张老汉等人的劳动报酬。而“李总”虽同意可以见面与申请人商谈,但只字不提还钱的事情。“李总”来到法院后,表示自己也是打工者,只是一个小包工头而已,外面有很多的工程款收不回来。承办法官耐心的劝说,不管里面有什么缘由,但人家的劳动报酬应该及时的支付给人家,但“李总”就是不予履行。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果断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在拘留期间,“李总”的家人来到法院,支付了所有的执行款项,“李总”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根据其承认错误并及时的改正,法院批准提前解除了对“李总”的拘留。年关将近,法官提醒,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任何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劳动者在权利受到侵犯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