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宣传单可以免费领取鸡蛋、面、洗衣液等礼品,购买商品的钱款还可以退还。纪某等四人精心设计骗局,引诱老年人上当,把不值钱的东西卖给他们,然后卷钱逃之夭夭。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判决该诈骗团伙四名成员分获有期徒刑七至九个月,缓刑一年至一年三个月,并处四千至六千元不等的罚金。

通州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纪某、吴某、李某、宋某四人均为安徽人。2019年11月初,游手好闲的四个人动起了歪脑筋,合计到南通通州来“淘金”,商议以免费送礼品的形式吸引老年人实施诈骗活动,并进行了分工。

同年11月6日,被告人吴某到通州区银河路附近租了房子,印了写有“新产品推广会,凡参加活动者凭此单可领取精美礼品数份、鸡蛋、面、盆、干洗液、沐堂粉等”字样的宣传单,带人到附近小区发。次日上午,四被告人“粉墨登场”,以给被害人赠送廉价的老花镜、袜子,并承诺下午还有礼品赠送,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吸引更多的被害人下午前来。同日下午,“四人帮”又给被害人赠送廉价的泡脚粉,后又推销廉价的手镯,待被害人购买后,又以请被害人帮忙做广告的理由将手镯款全额退还给被害人,让被害人误以为当日购买商品能获得全额退款。后被告人又推销廉价的干洗液,蛊惑被害人以200元的价格购买,被害人以为该钱款能够退还,便纷纷出钱购买了干洗液。得手后,该诈骗团伙后遂逃离现场。

醒悟过来的老年人向公安部门举报,经查,被告人纪某某等四人共计诈骗被害人66人,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3200元,四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某、吴某、李某、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四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最终,根据四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法院当庭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