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卸车斗卡死在修车铺里,谁之过?
作者:韩长安 王健 发布时间:2012-11-30 浏览次数:248
一名男子驾自卸车去修车铺修理,在自己检查车辆发生故障的车斗时,被落下的车斗卡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悲痛的家人将修车铺老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老板究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近日,吴江法院法官抽丝剥茧,查明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的事实真相。
2010年9月的一天下午,在吴江某汽车修理铺,突然有人喊出事了,让大家赶紧过去。工友们围过去一看,发现一个人的脖子被卡在一辆自卸车的车斗和车架中间。救人要紧,工人们火速拿来千斤顶把车斗顶上去,一起把卡住的人拉出来,然后立即报了警,紧接着警察和救护车赶来,把卡住的人送到了医院。但遗憾的是,伤者还是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来,死者家属找修车铺老板协商未成,将其告到了法院,要求其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共计47万元。
事发后,派出所民警组织双方做了调解工作。死者亲属认为,王老板从事汽车修理,应该保证进入其场所的顾客的人身安全,既然人是在王老板的修理铺被卡死的,王老板就理应承担法律责任。现场的修理铺工人说,“他进来时也没叫我们,我们各自在忙自己的事情,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看样子应该是他头伸到车斗和车架中间修车的时候车斗自己落下来把他的脖子卡住的,人被拉出来时还有些动弹”。王老板认为,事发时,自卸车只是停放在修理铺所在的院子里,与修理铺距离尚有十几米远,所以该车并未实际进入其经营场所。修理铺对原告家属的死亡不负有责任,仅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支付原告一千元作为补偿。死者亲属拒不接受派出所的调解方案,这才诉诸法院。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认为,事发当日,死者驾驶的车辆因自卸车斗挂了电线而发生落下故障,才将车辆驶进修理铺所在的院子里。当时,修理铺已有两辆车同时在修理,该车不便驶入修理棚内,符合常理。事发时,院子里仅有被告一家店铺从事汽车修理业务,且死者所在单位车辆也常在被告处修理。据查,该院子是包括被告在内所有院子里各经营业主均可以使用的公共场地。而汽车修理业务作为占地面积较大的经营项目,使用修理铺以外的公共场地也在常理之中。因此,该院子也可以视为被告经营场所的延伸,故被告对死者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最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案实际情况,法院判决王老板赔偿原告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