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100%
作者:陈向东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12-11-30 浏览次数:367
11月28日,省高院对全省各市中级法院调解工作考评指标数据进行了通报,今年1月至10月,南通中院共审结一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4件,调解撤诉14件,调撤率100%,位居全省第一。
在审判实践中,南通中院发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原、被告之间的对立情绪往往比较严重,矛盾容易激化。由于被告人大多文化程度较低,家庭条件较差,经济能力有限,这与原告赔偿要求数额过高的矛盾十分突出,导致有的刑事被害人不但无钱进行后继治疗,甚至连最基本的一日三餐都难以维系,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为此,该院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作为考量刑事法官审判绩效的主要指标,建立了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梯次调解”制度,把调解贯彻到刑事案件的全过程。严格依法调解,在适用“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这一酌定从轻情节的同时,坚持罪责相当,赔罚一致;同时,积极调动公安、检察等部门的矛盾化解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被告人和被害人所在单位、社区基层组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的亲属、朋友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刑事附带民事纠纷调解的合力。
截至目前,相关调撤案件全部自动履行,自动履行率为100%,无一起案件的被害人、被告人上访缠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