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九里法院加强《物权法》学习为审判实践打基础
作者:司磊 发布时间:2007-04-11 浏览次数:1642
本网徐州讯:《物权法》将于
一、领导充分重视,全院干警集中统一学习。《物权法》通过后,院领导认识到这一法律对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性,随即召开全院会议,要求审判人员充分认识到《物权法》对审判工作的重要作用,以各个庭室为单位,定期学习《物权法》的条文,并对审判实践可能因该法产生的问题进行预测性的讨论、总结。并不定期的检查审判人员学习情况。
二、采取多种方法,全方位认真学习《物权法》。为了更好的学习好《物权法》,全院干警自发的到书店购买与物权法有关的法律用书,认真加以钻研,并从网上下载关于《物权法》的学习讲座,结合用书,以期能够更好的、更快的学习好、贯彻好、理解好《物权法》的精髓,为4月中旬省高院组织的《物权法》讲座,提前作好预习工作。
三、庭室定期学习,讨论《物权法》对审判实践的影响。在审判人员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以庭室为单位,组织全庭人员集中讨论、学习,认真总结《物权法》可能对审判工作造成的影响,并对如何将该法更好的融入到审判工作中进行讨论,以使《物权法》实施后,对法院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