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曾因介绍贿赂、走私、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车主的信任,继续采取麻醉的方式实施抢劫。45,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关保柱、汪洪强有期徒刑14年、12年。

20061124,被告人关保柱、汪洪强在丰县招商场附近寻机作案,以租车运货的名义,骗取被害人张某、刘某架车至王沟镇野山椒饭店,将含有氯硝安定成分的药品偷偷的放至菜汤内,致二被害人昏迷后,遂将两辆“五征”农用运输车抢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关保柱、汪洪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药物麻醉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