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先生所购买的商品房的玻璃出现了质量问题,遂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更换。可是没有想到此举却给自家的孩子带来了弥天大祸,工作人员在重新安装过程中,先生三岁的女儿不慎从九楼坠落死亡。先生和妻子随即将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及安装玻璃的门窗公司一同告上法庭,45,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先生在诉状中称,他家的玻璃出现了质量问题,遂要求物业公司所属的格林花园管理处予以更换,格林花园管理处于2007年元月十五日发函联系房产开发商对此事进行处理。开发商随后联系了门窗公司对他们家的玻璃进行更换。门窗公司便于2007210日上午指派两个员工他家进行更换。

两名员工到达他家后,在没有向他作任何请示的情况下,二员工直奔阳台进行操作。正当先生的妻子想对这两个员工进行嘱咐时,两员工已经将所有的阳台玻璃全部拆除,并且没有设置任何的阻拦设施,也没有任何的警示。先生的女儿喜欢透过自家的窗口眺望远景,此时,小孩像往常一样去眺望远景,但并不知道自家的窗口玻璃已经被拆除,遂从窗口坠入楼下死亡。

先生认为,门窗公司在施工时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房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委托的过程中也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所以三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307858.5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