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努力争创年度无执行积案法院
作者:王从柏 发布时间:2011-02-14 浏览次数:219
今年一月份,赣榆法院执行工作继续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紧扣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全体执行人员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全力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的目标,经过一个月来的艰辛劳动,执行工作各主要指标均令人满意,达到了历史的最好水平,至1月底,收案总数为333件,实际结案229件,同比增加121件,结案率和实际执结率均比去年有了大幅增长,同比分别增加42.9%和60%,实现了开门红,为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主要做法是:
执行手段上,突出一个“全”字。新年之初,执行局即对全年工作理清了思路,突出强调了程序主义,要求大家必须严格依照省高院规定的执行案件流程依法进行,不得以案件太多为由随意省却和越级采取执行措施;终结中止的必须穷尽执行手段后方可进行;所有案件除申请执行人同意外,必须进行 “四查”(即查房产、车辆、土地所有权、存款);禁止以拘代执。
执行时间上,强调一个“活”字。抓住春节期间前船已靠港、人已回家的最佳时机,要求各实施科加班加点,用足人力车力,全力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加大对劳务、赔偿、抚养、赡养等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案件的执行力度。
执行机制上,力避一个“单“字。纠正执行工作由法院单打独斗的传统理念,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努力寻求各级人大和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支持,积极借助工商、房管、土地、公安、金融等执行联动机制单位的信息优势,并使用基层协助执行员、司法协理员的力量设点布网,使执行工作逐步走上社会化、信息化、网络化的轨道,取得了明显效果。
案情把握上,追求一个“谐”字。要求大家积极按照江必新副院长的执行工作应遵循生道执行、原情执行、和谐执行的新理念,在追求效率的前提下创造性使用各种调解手段,力求和谐执行,让双方满意,案结事了。
执法尺度上,严格一个“廉”字。“公生廉,廉生威”,威严并重,公正自生。严格遵守中政委“四个一律”的规定,禁止任何不廉洁、不公正、不文明的行为,同时,加强对执行一线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重点案件和节点适时抽查。一个月来,未有一人一案受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