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到来,11月27日下午,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人身财产的案件庭审开进校园。洪泽法院在江苏洪泽中等专业学校二楼会议室搭起简易法庭,该校30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巡回审判庭在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随着法官敲响法槌,庭审开始,同学们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被告人赵某。通过近1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场宣判,被告人赵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赵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洪泽法院少年庭庭长陈书敬就该案向同学们进行了案后释法。陈书敬总结了近年来发生在校园周边的多发易发案件类型、分析了产生的原因、提出了预防校园暴力的相关建议。

在与该校师生互动时,对同学们提出的生活和法律问题一一解答,并对部分学生提出的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等问题一一回应,现场气氛活跃、热烈,取得良好效果。

“开始以为这场庭审是模拟的,后来看到公诉人和辩护人争锋相对辩论,法庭作出有罪判决,才知道是真的。近距离听审,这还是第一次,很有震撼感。”董同学首先发言说。

 “庭审中赵某年纪和我们相仿,走上犯罪道路,实在不应该,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一位女同学说出庭审后的感受,“假如我是本案中的被害人,我会和同学们一起下自习,或者是时间过晚的,我会走大路,最好让父母来接,避免这种情况出现。”

“法院将庭审搬到校园,用真实案例,教育身边人,普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深受师生欢迎。”江苏洪泽中等专业学校董老师点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