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大老板” 原是诈骗犯
作者:赵俊 发布时间:2007-03-21 浏览次数:1981
本网南通讯: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巨额合同诈骗案件,昔日风光的“大老板”李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被告人李某原系江苏省镇江市人,整日里游手好闲,没有一份正经工作,却老是做着发财梦。2004年4月,被告人李某遇见与另一无业青年王某,两人一拍即合,经合谋后,利用伪造的资信证明书、委托书等文件,以投资为名,到江苏省如东县有关部门骗取了立项批复、南通佳美电子公司营业执照,办理了征地手续,进行了基建工程设计。此后被告人李某伙同王某以工程发包为名,与多家单位重复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共骗取代垫项目审批手续费、工程保证金、图纸押金、报名费等共计人民币二百多万元。没过多久,东窗事发,被告人李某、王某于2004年9月上旬携款逃跑,王某于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