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万多元换得半年夫妻
作者:徐灿 发布时间:2007-03-20 浏览次数:1911
本网南通讯: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可在有些人的手中却变成了赚钱的工具。陆某家住如东县马塘镇马丰村,因家境贫困,其父母很担心自己儿子的婚事,于是四处打听为自己儿子物色对象,早点为儿子完婚。
2002年底,经陆某的舅舅打听到在本县丰利镇有个打工妹的远房亲戚龚某(女),比陆某小一岁,人也长得漂亮,愿意嫁到这里,陆某父母听说后很高兴,于是与介绍人定下双方见面日。见面那天,龚某和其父亲一同来到陆某家,见面后双方都很满意。根据双方的约定,陆某父母将15000元人民币给了龚某父亲,龚某父亲也将其女儿交给了陆某,从而确定了双方的恋爱关系。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陆某与龚某于
如东县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缺席判离了这对婚姻。陆某接到判决书时非常感愤地说:“这四万多元的人民币是我们全家人的血汗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