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变违法 “军事迷”收藏4支气枪获刑
作者:马俐 发布时间:2015-04-13 浏览次数:413
2013年12月,公安机关在王某家中查获4支气枪和铅弹若干,但“军事迷”王某称,自己并未使用,仅是因为兴趣爱好而收藏。日前,吴中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2个月。
王某在2011年观看了一部军事题材电视剧后,对军事产生了浓厚兴趣,产生了收藏枪械模型的想法。2011年11月,王某上网搜索“枪模型”,搜到一组图片,上有QQ号码,王某加上QQ与对方商谈购买事宜:“这枪能打吗?”“这是气枪,现在不能打,改装后才可以打。”对方回答。于是王某看图挑选了一支气手枪和一支长气枪,随后按照对方提供的伪装成电子产品页面的淘宝链接,支付了1万5千元。
王某收到包裹后,看见长、短两支枪外观与真枪无异,枪管是金属质地,握把是木质地,里面还有一包铅弹。他试用后发现可以正常射击,便不敢再用。同年12月,王某又从朋友那里获赠两支气枪,他将4把枪和2千余枚铅弹一并收藏在了家中柜子里。
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王某满心以为出于个人爱好收藏枪支,只要不使用就没事了,直到两年后,公安机关找上门来,他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而当年卖枪给王某的山东枪贩崔某也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被当地公安机关另案处理。
经鉴定,王某持有的4支疑似枪支,均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属非军用枪支,对人体具有致伤力。吴中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综合王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法院从轻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2个月,并对4支气枪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市民,具有杀伤力的气枪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枪支爱好者和收藏者持有的“仿真枪”是依法禁止收藏的。任何个人都不要试图通过网络或其他非法途径购买、收藏、运输仿真枪支,已有此类枪支的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