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的赔偿款如今还能要回来,非常感谢你们做了那么多工作,你们不愧是执法为民的好法官!”4月8日下午,南通港闸法院立案大厅内,来自南通开发区的申请人陈某一边将两面崭新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范莅手中,一边不停地表示感谢。此前,港闸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十一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为陈某一家连本带息追回赔偿款十万余元。

  2003年3月,陈某的儿子蔡某在乘坐被执行人黄某驾驶的变型拖拉机时坠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陈某等三人将黄某诉至港闸法院。经过审理,法院判决黄某赔偿陈某等三人各项损失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经强制执行,黄某仅履行了1万余元,尚有6万余元未能执行到位。后执行法官多方查证,黄某家庭经济贫困,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被迫于2004年中止执行。

  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执结该案的努力。2014年6月,案件承办人范莅得到消息,黄某所居住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他迅速赶至当地政府、拆迁办了解情况并邀请其协助执行。后在承办人的多次走访组织下,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从拆迁补偿款中提取105000元作为赔偿款本息支付给申请人。4月8日,接到港闸法院领取赔偿款通知的陈某一家赶忙请人制作了两面锦旗表达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