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还6.9万“误汇款”不当得利者被拘留
作者:徐庆兵 发布时间:2012-11-28 浏览次数:394
2010年,某钢管公司员工一时疏忽,误把6.9万余元转错账户,多次讨要未果,闹上法庭。近日,邗江法院将此案顺利执结。
卢老板是某钢管公司的老板。2010年10月8日,公司员工在网上银行进行交易时,因一时疏忽,误将6.9万余元转入周某的个人账户。卢先生得知后,多次打电话、登门索要,周某拒绝返还。 无奈之下,卢先生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庭。同年11月27日,法院判令周某返还不正当得利款6.9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周某仍不返还。被追得急了,周某提出分期付款。可是,直到今年3月底,周某一分钱都没给。 11月10日上午,周某被执行人员堵在了家里,周某竟耍起了无赖,甚至咬伤司法警察。很快,增援的执行人员和公安民警赶至现场,将周某带到法院,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执行司法拘留15天。在送拘途中,周某害怕了,当即要求联系家属,并表示愿意解决该纠纷。 次日,周某家属当场支付卢先生1.5万元,并签订书面担保协议,余款于年底之前还清。近日,周某在拘留所承认错误并书面悔过。据此,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周某的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