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是租房客 骗走中介电动车
作者:杨萌 发布时间:2015-04-08 浏览次数:392
将自己伪装成想要租房或者买房的客户,初步赢得房产中介信任后骗走他们的电动车,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被告人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张某今年49岁,是个无业游民,有犯罪前科。去年,游手好闲的张某由于缺乏经济来源,便打起了歪主意。张某装作一名想要租房的客户,和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李某多次走动联系,一次看房后,张某表示自己很满意这次的房子想定下来,开口问李某借用他的电动车回去取钱。张某近期多次联系李某看房,仿佛一位有诚意的客户,于是李某不疑有他,将电动车借给了张某。张某便一去不回,顺利骗走了李某价值人民币1105元的电动自行车。张某尝到了成功的甜头后,觉得这是条生财的好路子,于是多次出入苏州的各家大大小小房产中介公司,博取中介的信任后,以“回家取定金、借车购买火车票、带家人来看房”等借口骗走了房产中介们的电动车,短短四个月成功作案10次,骗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2324元。2014年11月,张某经群众报警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价值人民币12324元,属于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责令被告人退赔已灭失的赃物或者赃物折价款,发还各被害人。
法官提醒:骗子的诈骗手段层次不穷,以借车、借手机等形式的诈骗常有发生,骗子经常通过营造虚假的“熟人氛围”来给人洗脑、获取受害者信任,对于生活中遇到的莫名的套近乎、搭讪行为,应当保持警惕心不要轻信。遇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