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法院重点惩治一批贩卖假烟案
作者:梁小伟 宁洁 发布时间:2007-03-14 浏览次数:2385
本网常州讯:判处被告人周川林犯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4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日前,随着常州新北法院的宣判,迄今为止常州最大的烟草案落下帷幕,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的周川林及其同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周川林等犯罪分子均为常州孟河镇人,为家庭式贩售假烟网络,据有关人士介绍,孟河地区有着得天独厚的贸易区位优势,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是远近有名的烟草市场,几乎家家户户都在门口支着烟摊,随着烟草专卖制度的推进,此地的烟草交易逐步转入“地下”,成为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烟草集散地,这一现象受到我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我市执法部门对孟河地区进行全面布控抓获了一批利欲熏心的“烟贩子”,切实维护了烟草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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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常州烟草分公司稽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本市北环路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拦截,查获精品兰州牌卷烟100条,价值6000余元,后又从该车上查获银行汇款单据数张,交易金额达22万。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孟河镇人钱艺宽已被抓获。目前此案新北法院正在审理中
2006年2月,孟河镇人黄琴华同刘刚等人从福建购得170件假烟在本市某设备厂内成交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假烟案值300万元,刘刚从现场逃跑,后经网上通缉,日前已抓捕归案。同月,涉嫌生产、销售假烟的黄琴华在新北区孟河镇被捕,目前此案已移送新北法院审理。
2006年11月,新北法院公开审理了丁耀祥销售假冒伪劣香烟案,销售金额达14万余元,被告丁耀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