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出席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们审议省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两院在指导思想上坚持党的领导,在工作理念上突出民本意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省两院服务大局意识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更加自觉,履行职责更加有力,文明执法措施更加务实,管理更加规范,更加重视队伍建设,各方面工作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代表们希望,两院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加大对物价、欺行霸市等经济秩序的整顿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资纠纷的法律服务。省法院要在执行、息诉息访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能动司法。省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提出检察建议的做法很好,能够为政府工作把关,规范政府工作,要继续坚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继续探索积极有效的执行举措,切实扭转执行难状况。

  代表们建议两院,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服务“两个率先”,服务“十二五”发展。要树立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使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平台。要树立执法是业绩,化解矛盾也是业绩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要树立效率优先的理念,及时解决社会冲突,努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要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既要注重提高学历层次,也要注重提高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在保障公务行为程序化、规范化基础上,努力实现严格司法与有情操作的有机统一。

  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不少代表提出,两院工作应注重重心下移,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展普法教育,让广大农民学法知法懂法,提高运用法律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群众工作,建立完善与人大代表和群众加强联系的长效机制,倾听群众呼声,畅通人民群众诉讼渠道,有效解决反映的问题。建立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长效机制,免除城乡低保群众的法律费用,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