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持刀抢劫被害人,且用被害人汽车将被害人带到外市,实施敲诈勒索,后因被害人家属报案而被抓获。228,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抢劫案件,三被告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061017傍晚,王某等三人在宿迁市区市府东路持刀将被害人倪小姐和其蓝色MAZIDA6轿车劫走,开往淮安市。在车上,三人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倪小姐捆绑,并蒙上其嘴和眼。三人抢得诺基亚和摩托罗拉手机各一部,手镯、玉兔挂件、移动硬盘及头饰各一个,并从车内皮包中搜到现金3300余元。经鉴定,手镯、玉兔挂件、移动硬盘及二部手机等物品共价值5205元。 到淮安后,三人又从自动取款机上取走倪小姐银行卡中的6200余元。

次日上午,王某等三人威胁小姐打电话回家让其家人汇5万元钱到指定的帐户上。后因倪小姐家人报案而案发。案件的审结给小姐挽回了损失,也给所有的司机朋友们提了一个小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