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纠纷矛盾 一心司法为民-记新沂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虞侠
作者:鲍旭 发布时间:2007-03-02 浏览次数:4133
来到法院二十年,从书记员、助审员、民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一直到民一庭庭长、科级审判员,她从没离开过民事审判一线,她先后被评为“徐州市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工作者”、徐州市法院“人民满意的法官”、“文明法官”、“办案能手”。而她所在的民一庭在她的带领下,连续多年被新沂法院评为先进集体,三次被评为徐州市法院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这就是新沂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虞侠。
一、 以身作则 做好干警的带头人
2000年以来,民一庭每年受理民事案件均在1000件以上,面对人员少、案件数量多、工作量逐年加大的情况。她一面带领全庭同志认真学习,不断积累,另一方面以身作则号召全庭人员发扬吃苦耐劳、勇挑重担的拼搏精神,加班加点忘我工作。2003年以来,她每年审结民事案件均在百件以上,而在她的带领下民一庭审判质效各项指标在全院均位居前列。
近年来,由于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一些案件刚刚接到手,就有人上门“说情”,针对这种现象,虞侠总是会对全庭干警说:“老百姓是迫不得已才走进法院打官司的,要多想想他们的难处。”并多次在庭务会议上强调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应该用之于民,而不能成为交换的筹码。
2006年在她受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方家属送给虞侠5000块钱,希望在案件审理中给予关照,被当场拒收。后在虞侠的调解下被告方主动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义务。当虞侠亲自将12万赔偿款送到受害人的手中时,受害人母亲激动地说道:“我们当时听社会上传言,打官司要给法官红包,要不就会吃亏。要是早知道这样,谁还去做那些事,法院还是人民的法院。”
二、化解纷争 她是群众的贴心人
民事纠纷错综复杂。她见到诉讼群众眼中的焦虑,就吃不好、睡不安。高某与陆某两家系前后近邻,关系一直不错,后因陆家翻建房屋,双方争执不下,引发两家纠纷。为此,双方数次发生谩骂、吵打现象,邻里关系较为紧张,2005年夏天,高维强向本院提起诉讼。虞侠同志接到此案后,针对双方矛盾产生的原因,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次,她冒雨来到原、被告的家中,看到虞庭长真诚的眼神和被雨水湿透的衣服,双方对以前的做法表示歉意,积极地接受法院的调解。事后,重归于好的高某与陆某一起来到虞庭长办公室,送上了一面锦旗??缓解纷争 你是群众的贴心人。
平时她要求全庭干警接待当事人要做到 “三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句你好欢迎、一杯热茶暖心。而在实际工作中,她考虑更多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从去年开始,由于中央农业政策调整,为农民减负,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迅速增多,特别是二轮土地承包中村镇发包土地时,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致使矛盾突显,针对这一情况,她适时地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他们依法整改或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三、平易近人 朴实真诚的热心人
工作中她一丝不苟,在生活中她利用业余时间对青少年开展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帮助。她担任6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年给在校学生上法制课,进行法制教育20余场,让青少年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使他们懂得怎样遵守法律,如何依法保护自己。她还经常与妇联联系,加强妇女维权工作的交流和沟通,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张某是她处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由于心中封建思想的原因,长期受到家庭暴力,多次想离婚但都没有勇气,后妇联组织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将其带到了虞庭长的办公室,虞庭长耐心的劝导,张某终于鼓起勇气,提出与丈夫离婚,由于其丈夫长期打骂,周围村民都出庭为其作证,很快法院就判决准予离婚。事情到此应该是个圆满的句号了,但是由于张某无一技之长,而且还带个孩子,今后生活问题一直是她最担心的事,她多次与张某所在镇、村及民政部门联系,为张某解决了住房、土地问题,学校也为张某孩子免除了学杂费,使其能和同龄的孩子一样背起书包走进课堂。